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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欧阳智慧、胥杜杨)门窗完好无损,但3户居民家中价值4.76万元的黄金首饰却不翼而飞,民警串并案一查,发现嫌疑人竟是失主的朋友。8月30日,保康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成功侦破3起黄金首饰失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帮助群众挽回损失4万余元。
7月25日,保康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所辖某小区居民周先生报警,称家中一只重26.9克的黄金手镯、一条重15.6克的黄金吊坠不见了,总价值约2.1万余元,自己在家找了几天没找到,怀疑是被盗了,希望民警为其破案挽损。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
通过勘查案发现场,民警发现门窗均没有被破坏的痕迹。通过综合研判和深入走访摸排,民警发现今年6月以来,所辖城关镇某小区秦先生家中一条价值2.5万余元、重62.48克的黄金项链,以及所辖寺坪镇某村周女士两颗重3.5克、价值1600元的黄金珠先后失窃。
“3户失窃居民家的门窗均完好无损,关键位置也没有嫌疑人作案留下的痕迹。”民警排除陌生人盗窃的可能性,基本定性为熟人作案,遂对3起黄金首饰失窃案并案侦查。通过循线摸排、调取视频监控、询问3名失主相关细节,以及近期与其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逐一梳理排查,最终将嫌疑目标锁定在寺坪镇青年赵某(化姓)身上,并于8月29日将其抓获。
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赵某如实供述了其盗窃好友周先生、秦先生,以及自己母亲周女士黄金首饰的犯罪事实。“我平时喜欢骑机车(排量较大的摩托车),自己也想买一辆,但是手头紧,所以就想偷点黄金首饰卖了换钱去买。”赵某交代,自己和周先生、秦先生是好朋友,他在二人家玩时见财起意,趁二人不备将黄金首饰盗走,后将赃物低价出售给某家寄卖行,先后换得赃款1.3万元和2.1万元。
家贼难防!令办案民警感到唏嘘的是,赵某竟然连自己母亲的黄金首饰也偷了。“我想尽快凑够钱去买机车,便下手偷了我母亲的2颗黄金珠,卖了1200元钱。没想到,你们警察这么快就找到了我……”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保康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