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播孕期被解雇 求助法援拿回补偿(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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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卢越)网络女主播怀孕后,被公司以不能胜任岗位为由解雇,能否申请法律援助维护权益?近年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维护等问题受到了社会的关注。在法律援助法实施近两年之际,司法部日前发布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典型案例,其中就有一起是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例。
2021年9月8日,魏某某入职江苏省苏州某贸易公司从事网络主播工作。9月20日,魏某某被诊断怀孕。后因体力负担较大,医生建议休息保胎,魏某某便将怀孕事宜告知公司,希望减少直播卖货时间或转至幕后辅助工作,被公司拒绝。10月20日,公司以魏某某不能胜任岗位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12月3日,魏某某来到苏州市相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受理并审查后,指派江苏智融律师事务所律师解善宇承办该案。
2021年12月6日,承办律师向相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立案材料。2022年1月30日,该案开庭审理。
公司代理律师认为,魏某某作为网络主播,没有达到公司的直播绩效考核要求,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承办律师提出,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如解除,魏某某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双方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公司补足其工资损失。
2022年5月11日,苏州市相城区劳动仲裁委裁决公司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支付劳动仲裁期间的工资损失2.7万元。
公司不服,向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苏州市相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继续为魏某某诉讼阶段提供法律援助,并指派解善宇律师继续承办该案。
该案于2022年9月16日开庭。公司认为,魏某某在面试的过程中存在隐瞒怀孕的事实行为,且魏某某系网络主播,基本工资并非9000元/月,而是3500元/月。承办律师提出,魏某某系入职后才知道怀孕,且是否怀孕并非录用的条件,魏某某不存在隐瞒重要事实的行为。关于工资基数,承办律师补充提交了考勤及工资发放记录,认为基本工资系9000元/月,劳动合同中对工资进行了拆分,与事实不符。
最终,承办律师帮助魏某某与公司达成一次性支付8万元的调解方案,双方当庭签订调解协议,案件结案。
据悉,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自法律援助法施行以来,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各地依法将涉及劳动保障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外卖配送员、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将成为法律援助的重点群体。